17年专注锂电池定制

梯次锂电池的应用说明

来源:邦立威    2019-10-11    点击量:724


一、政策与法规部分

1、国家开展梯次电池利用的背景是什么?

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截至2017年底,新能源汽车累计产量超过180万辆,动力蓄电池累计装配量超过85GWh。据预测,2020年电池报废量将达约20万吨(24.6GWh)。

大量退役电池如处置不当,既给社会带来环境和安全隐患,也会造成资源浪费,同时制约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国务院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

推动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不仅有利于保护环境和社会安全,而且能有效提高资源循环利用水平,促进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发展;对于加快绿色发展、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具有重要意义。

2、公司前期梯次利用试点的结果如何?

自2015年10月以来,公司陆续在广东、福建、浙江、上海、河南、黑龙江、辽宁、山东、天津、山西、四川、云南等12省市3000多个基站开展退役动力电池替换现有的铅酸蓄电池的试验,在备电、削峰填谷、微电网等不同工况条件下应用了梯次利用电池,试验站点运行取得了良好效果,充分验证了梯次利用电池应用于通信基站领域的技术及经济可行性。不仅能确保通信服务质量,更有利于集中管控,防止流失和污染。

3、公司开展梯次利用有何优势?

我公司机构分布广泛、基站和电池数量庞大,在梯次应用市场、动环监控网络、物流体系等方面具有天然优势:

(1)公司规模

公司在全国范围内设31个省级分公司,383个地市级分公司,有通信信号的地方就有通信基站。

(2)基站数量

公司在全国190万铁塔站址资源,点多面广,机房基站占49.5%约合97.5万座,一体化机柜基站占37.5%,约合73.8万座。

(3)监控网络

公司已建成全国最大的无线物联网,对190万铁塔、1600万传感设备进行实时监控调度。公司已启动建设梯次电池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从而实现对梯次电池的溯源、监控和回收交易管理,保障梯次利用电池的运行安全性。

(4)物流体系

公司拥有遍布全国的7万人的维护队伍和5万辆专业车辆,完全可实现对梯次电池的加工、运输、安装和维护等专业化工作。

4、国家层面出台了哪些针对梯次利用的政策?

2018年以来,国家部委层面主要出台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上政策由工信部、科技部、环保部、交通部、商务部、质检总局、能源局等七部局联合发布,中国铁塔公司均深度参与了上述两个政策的出台。

5、《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主要内容是什么?

该办法主要包括六个方面的内容,具体如下:

(1)确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明确了汽车生产企业作为动力蓄电池回收的主体,梯次利用企业作为梯次利用产品生产者,要承担其产生的废旧动力蓄电池的回收责任,确保规范移交和处置。

(2)开展动力蓄电池全生命周期管理。针对动力蓄电池设计、生产、销售、使用、维修、报废、回收、利用等产业链上下游各环节,明确相关企业履行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相应责任,保障动力蓄电池的有效利用和环保处置,构建闭环管理体系。

(3)建立动力蓄电池溯源信息系统。以电池编码为信息载体,构建“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实现动力蓄电池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节点可控、责任可究。 

(4)推动市场机制和回收利用模式创新。重视发挥企业的主导作用,鼓励企业探索新型商业模式,引导产学研协作,以市场化应用为导向,开展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模式创新。

(5)实现资源综合利用效益最大化。鼓励按照先梯次利用后再生利用原则,开展动力蓄电池的再利用。对具备梯次利用价值的,可用于储能、备能等领域;不具备梯次利用价值的,可再生利用提取有价金属。

(6)明确监督管理措施。建立梯次利用电池产品管理制度和信息共享机制,形成合力。

6、为落实《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要开展哪些工作?

一是建立回收利用体系。推动汽车生产企业加快建立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渠道,公布回收服务网点信息,确保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得到全面落实。引导汽车生产、电池生产、综合利用等企业加强合作,通过多种形式形成跨行业联合共同体,建立有效的市场化机制。

二是实施溯源管理。对动力蓄电池进行统一编码,并开展全生命周期溯源管理,是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的重要手段。实施动力蓄电池生产、销售、使用、报废、回收、利用的全生命周期信息采集,做好各环节主体履行回收利用责任情况的在线监测,建立健全监管制度。

三是完善标准体系。加快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有关标准的研究和立项工作,推动发布一批梯次利用、电池拆卸、电池拆解指导手册编制规范等国标,并支持开展行业、地方和团体相关标准制定。

四是抓好试点示范。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和企业先行先试,开展梯次利用重点领域示范。通过试点示范,发现问题,寻求解决方案。培育一批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标杆企业,探索形成技术经济性强、资源环境友好的多元化回收利用模式。

五是营造发展环境。加强与已出台的新能源汽车等有关政策衔接,研究财税、科技、环保等支持政策,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或设立产业基金,推动关键技术和装备的产业化应用。

7、《关于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主要内容是什么?

该通知的总体要求是,到2020年,建立完善的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形成一批先进示范项目、一批标杆企业、一批关键技术、一批技术标准。

主要内容是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构建回收利用体系;探索多样化商业模式,推动梯次利用的规模化和智能化;推动先进技术的创新与应用,建立完善的政策激励机制。

尤其重要的是,该通知四次提及中国铁塔,明确表示支持中国铁塔开展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工作:

一是在试点范围方面,“支持中国铁塔公司等企业结合各地区试点工作,充分发挥企业自身优势,开展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示范工程建设”;

二是在方案编制环节,要求“中国铁塔公司等结合本企业特点和目标,自行编制示范工程实施方案,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三是在总结评估环节,要求“中国铁塔公司等企业对示范工程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四是在政策扶植方面,“支持中国铁塔公司等优势企业联合设立产业基金,加强政府、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对接,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

8、公司针对《关于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做了哪些落地工作?

为落实该通知,公司制定了《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重大示范工程实施方案》。该方案已于4月26日在工信部节能司组织的“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实施方案专家评议会”上顺利汇报通过,目前已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并组织落地实施中。

9、工信部对京津冀三地协同推进梯次利用有什么指导意见?

京津冀地区作为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相对集中的区域,通过发挥三地优势,共同开展试点工作,探索技术经济性强、资源环境友好的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模式,解决好回收利用涉及的安全、环保、资源等问题,对于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促进区域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地协同推进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一是要从思想和组织上高度重视,按照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汽车生产企业要认真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建立内部管理机制,严格履行回收利用主体责任,其他企业也要在各环节履行好相应责任。二是京津冀三地主管部门要抓好顶层设计,加强协调沟通,做好统筹谋划,建立合作机制。三是充分发挥企业主体和政府引导作用,加快建立回收利用体系,鼓励梯次利用企业开拓创新,结合新能源汽车区域保有量实际情况适当控制拆解企业数量,同时严格控制后端湿法冶炼的规模和布点,合理布局相关产业。四是抓好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京津冀试点实施方案,坚持高起点、严要求,打破地域界限,明确参与试点工作的重点企业和项目,充分体现区域合作,努力在全国范围内起到示范带动作用。五是加快建立溯源管理体系,实施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启动溯源管理平台上线。

10、公司在打造梯次电池回收利用产业合作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公司积极与电池厂、汽车厂、梯次利用和再生企业密切合作,在产品设计、研发、生产、应用、回收等全生命周期各环节,建立相关标准,提高产业效率。

2018年1月4日,公司牵头在京召开“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回收利用分会成立大会暨动力电池梯次再生利用研讨会”,工信部节能司高云虎司长和中国汽车工业协会董扬常务副会长到会致辞,锂电池企业、电动汽车企业、运输企业、再生回收企业及相关研究单位近200人与会。

会议确定了联盟分会的工作章程,选举了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高步文副总经理为分会理事长,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五矿集团长沙矿冶研究院为副理事长单位。成员单位包括汽车制造、电池生产、公交运输、再生利用以及相关科研机构等70多家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司长高云虎、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董扬出席会议。

以此次会议为基础,中国铁塔积极加强与产业链相关企业和研究机构合作,有效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一体化合作,加强协同创新,共谋发展。

二、商务与流程部分

11、2018年公司梯次电池利用的主要原则是什么?

一是,要抓住机遇,统筹推进,把好事办好;

二是,原则上从今年起,不再新采购铅酸电池,逐步通过梯次电池替代;

三是,由能源创新中心统一组织梯次电池货源,根据需求衔接情况,统筹推进各省电池从新购到存量的替换工作。

12、梯次电池为何采取线下谈判的采购模式?

目前,电动汽车厂家130余家、车型3000多种,梯次电池在可利用率、剩余容量、循环次数、产品规格、退役时间、退役批次等方面差异很大。而且,整个供应链还不成熟,供应商数量有限,货源尚不稳定。因此,采取“线上公告,线下采购,线上管控”(Online-Offline-Online)的方式,根据厂家报名情况,分批次进行谈判采购。

13、梯次电池的合同单价的单位是元/Wh,如何换算成元/Ah?

换算公式为Y=a*X,其中:a=3.2V,是梯次电池单体电芯的标准电压;Y是梯次电池以元/Ah为单位的单价;X是梯次电池以元/Wh为单位的单价。举例:某梯次电池的合同单价为0.68元/Wh,换算后为3.2*0.68=2.176元/Ah。

14、每组梯次电池的价格如何计算?

每组梯次电池包括16个单体电芯,每个电芯的标准电压为3.2V,每组标准电压为3.2v*16=51.2V,每组梯次电池价格=单价*51.2*标称容量。举例:某标称容量为200Ah的梯次电池的不含税的单价为0.68元/Wh,那么每组含税价格为0.68*51.2*200*1.16=8077.31元。

15、5月1日起,增值税税率变动对梯次电池和与之相关的物流费用有何影响?

根据《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和《关于做好增值税税率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国铁塔[2018]63号)要求,自2018年5月1日起,梯次电池和与之相关的物流费用的增值税税率分别由之前的17%和11%,调整为16%和10%。

16、梯次电池价格如何按照新的增值税税率进行调整?

计算公式如下:梯次电池现含税单价=梯次电池原含税单价/1.17*1.16。其中,合同中所涉及的合同总价和预付款等相应金额也随之进行调整,结算按新调整后的价格进行结算。

17、梯次电池的保修年限为几年?

梯次磷酸铁锂电池的保修期为6年,梯次钛酸锂电池的保修期为8年,从到货签收之日起开始计算。

18、合同单价是否含物流费用?

合同价格不含物流费用,遇税率调整时,以不含税价款为基准,按照调整后的税率执行。

19、梯次电池采取什么样的付款方式?

为加快供货,第一批签订的合同中条款约定,合同签订后由总部作为结算主体,向供应商支付30%预付款,到货后再支付剩余的70%。后期梯次电池供货量较为充足后,公司拟逐步将梯次电池采购纳入电商平台,通过目前电商平台普遍使用的“线上采购、一点结算”体系进行结算。

20、梯次电池供货是否有容量型号限制?

梯次电池供货不限容量型号,按照Wh结算。

21、已签署的梯次电池采购合同,其单价包含哪些内容?

包括电池、BMS、连接电缆和电池架(落地安装)

22、梯次电池的过渡期到货结算流程是什么?

电商平台“线上采购、一点结算”结算模式实现前,梯次电池采用过渡方案,具体流程如下:

到货确认:由地市分公司能源创新责任人依据到货单在商城录入订单,确认到货后推送地市仓储系统《入库通知单》,经仓管员确认实物入库后,并将入库信息反馈商城。        

结算信息汇总:商城定期按厂家汇总各地市的到货入库信息,推送财务系统生成自动台账。报账:总部能源中心依据通知供应商开具发票,收到发票后在财务系统发起报账,并配合完成相关的业务稽核和财务稽核。

23、梯次电池的“线下采购、一点结算”流程是什么?

梯次电池的“线下采购、一点结算”预计8月份上线,具体以总部通知为准,上线后过渡期方案停用。具体流程如下:

到货确认:由地市分公司能源创新责任人依据到货单在商城录入订单,确认到货后推送地市仓储系统《入库通知单》,经仓管员确认实物入库后,并将入库信息反馈商城。

稽核和结算汇总:在线商务平台生成待结算单,地市分公司梯次电池责任人稽核待结算单。

发票开具和回传。在线商务平台定期通知供应商按地市开票,供应商回传发票。地市公司税务会计验证发票信息,工程会计完成财务稽核。

报账。在线商务平台定期发起结算支付,经总部能源中心经办人稽核、能源中心负责人审批、财务部负责人审批后支付。

24、梯次电池相关款项结算周期?

到货款为合同签订后,对满足付款条件的可随时确认到货发起结算。

25、各省是否可以对梯次电池提出保温等要求?

可以。各省可根据本省实际情况,在总部统一商务谈判的基础上,要求梯次电池增加保温等相关功能,并与相应梯次电池供应商签订增加相关要求或配置的商务合同。

26、总部是否会对梯次电池产品开展到货抽检工作?

能源创新中心会在二季度开始,开展梯次电池到货抽检工作,抽检范围将覆盖所有发货厂家和所有订单,根据每个供应商发货情况,随机抽取检测样品。

27、梯次电池供应商分配的原则是什么?

(1)就近原则。考虑到距离因素,为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对梯次电池供应商实行就近分配。

(2)历史原则。考虑到之前试点时的合作经验,将梯次电池供应商优先匹配至以前的合作省份。

(3)供求原则。根据供求匹配的原则,将供给大户优先匹配至需求大的省份。

28、在线上管控未实现前,各省如何线下开展梯次利用工作?

根据《关于明确梯次电池线下业务流程的通知》(中国铁塔[2018]61号)要求,具体如下:

(1)签订合同

总部统一与梯次电池厂家签订采购合同。

(2)通知备货

地市公司通知梯次电池厂家按照采购订单备货,同时向梯次电池厂家、物流公司、地市公司发送发货单。

(3)提货运输

物流公司依据发货单去电池厂家提货,现场清点货物型号、数量,将电池运送到市公司指定仓库。

(4)到货

地市公司仓库管理员现场验货收货,库管员签署到货单。

(5)办理入库

库管员将电池办理入库。

(6)领用建设及维护改造

项目经理领用建设及维护改造。

29、如何实现梯次电池项目线上与线下流程的有效结合?

过渡方案上线前,各地市分公司在仓储管理系统中,将每批次线下采购并实际到货的梯次电池物资通过手工导入功能进行线上入库,对应到项目领料出库。

过渡方案上线后,各地市分公司在在线商务平台依据订单确认到货,仓管员依据所收实物确认入库;项目经理依据工程项目涉及需求实现领料出库,实现线上与线下流程的有效结合。

30、线上入库和领料出库如何操作?

(1)各地市分公司需在PMS项目设计阶段选择梯次电池相关编码并推送至商务平台。

(2)各地市分公司根据每批次实际到货的物资品牌、数量、规格等信息,手工填写总部下发的导入模板并在仓储管理系统导入功能中进行导入,以实现线下物资线上入库。

(3)对应到具体项目编码领用出库。

31、为什么不直接由梯次电池供应商负责物流?

在前期的试运行中,由梯次电池供应商负责物流主要出现了两类问题:一类是部分梯次电池供应商没有能力提供物流运输;另一类是在同意提供物流运输的供应商之间物流价格差异比较大。所以,由专业的物流公司负责运输成为了必然选择。

32梯次电池物流集中管理的出发点是什么?

为建立高效集约的物流保障体系,同时适应梯次电池由总部统一组织货源的模式,梯次电池物流工作采用集中管理原则,由能源创新中心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33、梯次电池物流采取什么样的实施方案?

由于时间相对紧急,为满足省公司生产需求,先采取临时过渡方案,然后再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长期方案。

34、梯次电池物流采取什么样的临时过渡方案?

依据《关于下发中国铁塔2018年度仓储服务商入围选聘结果的通知》(商合[2018]14号),邀请综合排名前三的服务商(浙江中通、江苏中博、中捷通信)进行报价。原则上每个省公司只能选取1家临时梯次电池物流服务商。

鉴于梯次电池物流没有成熟的价格标准可以借鉴,在过渡方案时,确保梯次电池物流的运保费价格(含税价格)不高于目前商务平台中铅酸电池运保费平均价格。根据报价结果,浙江中通和江苏中博入围。

根据商务谈判结果,并综合考虑两家物流服务商之前服务区域以及省公司意见和建议,过渡方案的服务区域划分如下:

(1)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服务区域为华东、华中、华南、西南的16个省份,包括上海、浙江、广东、安徽、湖北、湖南、福建、江西、贵州、云南、广西、海南、四川、重庆、青海、西藏。

(2)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服务区域为东北、华北、西北区域的15个省份,包括黑龙江、吉林、辽宁、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河南、江苏、山西、陕西、宁夏、甘肃、内蒙古、新疆。

35、梯次电池物流长期方案如何确定?

梯次电池物流的长期方案将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和市场价格选择梯次电池物流服务商,同时过渡方案作废。

36、梯次电池物流的工作界面如何划分?

物流服务商负责梯次电池至地市公司库房全程的装、运、卸流程。

各地市公司依据发货通知提前做好库房区域清理,不得另行收取如库房资源占用、管理、装卸等额外费用,如确需产生此类费用由各省市分公司自行承担。

37、梯次电池物流的采购和合同执行主体如何确定?

梯次电池物流合同由总部统一谈判、统一签定。合同签订后,地市分公司作为合同执行和结算主体,物流服务商开具物流发票至地市分公司。

38、各省和地市公司针对梯次电池如何操作?

为便于开展梯次电池等能源创新类业务,请各省、地市公司指定能源创新负责人和公司分管领导,并上报能源创新中心。

39、公司关于铅酸电池的政策是什么?

根据《关于停止铅酸电池采购和置换的通知》(能源创新中心[2018]7号),商务合作平台停止线上普通铅酸电池以及磷酸铁锂电池相关产品编码的使用。如有特殊场景仍有以上产品需求,报总部能源创新中心,总部相关部门会商批准后再另行采购。

对于报废铅酸电池,各省根据《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管理办法(试行)》(中国铁塔[2016]128号),采取拍卖等公开方式及时进行处置,不再进行置换。

40、为确保公司梯次电池各项政策真正落地,能源创新中心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为进一步推动公司梯次电池的规范化运营,助推公司创新转型,能源创新中心于5月份分别在东莞、长春、重庆、郑州、福州举办了面向各省和地市公司建设、维护、商合等一线人员的梯次电池培训。31省共计1000余人次参加了此次培训,其中90%以上是各地市分公司一线操作人员。

此次培训是公司梯次电池供货、建设、维护等环节逐步进入常态化阶段、主要针对一线人员进行的现场演示和实操化培训,目的是推动梯次电池商务流程的贯通和建设维护的真正落地。培训内容涉及梯次电池供货及商务、财务结算、线下线上流程、产品技术规范、建设维护要点等各个环节;同时,每家梯次电池供应商都分别讲解了梯次电池施工安装、维护使用步骤和注意事项、日常巡检检测、判断检查要点等,并进行了现场的产品和实操演示。

学员们普遍反映此次培训涵盖面广、知识量大、实操性强,通过培训,提高了自身的专业化水平,对一线工作帮助非常大。

 三、产品与技术部分

41梯次电池相对于传统铅酸电池的优势?

(1)梯次利用动力锂电池使用自放电率低、循环次数多,梯次利用的电池后理论上仍能够剩余6年的实际寿命,有400次以上的深度循环次数,较传统铅酸电池的5年使用寿命、100次左右的深度循环次数有大幅的提高。

(2)耐高温能力强,锂电池可满足-5~45℃的使用环境,目前通信基站常用的铅酸电池温度上限仅为30℃。

(3)放电特性好,可大电流放电。

(4)自放电效率低,可减少电池长时间浮充损耗的电能。

(5)占地小、重量轻、运输成本低,梯次电池重量和体积为同容量铅酸电池的1/2-2/3。

42、梯次电池组的容量划分?

提供额定容量宜以10Ah分档划分规格,即容量可为(不限于)10、20、30、40、50、60、70、80、90、100、110、120、130、130、140、150、160、170、180、190、200、300Ah的梯次锂电池组。

43、磷酸铁锂梯次电池标称容量如何定义?

指设计与制造电池时电池厂商规定或保证电池在一定放电条件下,应该放出最低限度的电量。用3h率放电电流I3,电池容量单位为安时(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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